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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規模!稅務局緊急通知!3月22日起,全面稽查!
嚴查開始!小規模專項整治第一槍已經打響,3月22日起,稅務、公安將聯合開展全面稽查。今天起,這10種行為不要再有了!這70個風險點,抓緊自查!
2022年
小規模,嚴查開始!
近日,阜新市稅務局發布最新公告:對全市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專項整治。
文中重點:
一、專項整治對象
1、全市范圍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、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其他發票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。
2、取得上述小規模納稅人虛開發票的企業、單位和個人
二、專項整治內容
2020年1月1日以來,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違反以下行為:
(一)為他人、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;
(二)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;
(三)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。
同時,還包括相關企業、單位和個人接受上述虛開發票的違法行為。
三、開票受票雙方“同查同治”
3月8日至3月21日期間,小規模納稅人要對自身的開票行為進行自查,相關企業、單位和個人要對已接受發票情況進行自查。
對于自查態度積極、發現問題主動報告并及時完成整改的小規模納稅人及相關企業、單位和個人,稅務機關將視具體情況,采取從輕、減輕或不予處罰的行政處理;
對于自查后未發現問題的,要保存好與開具發票相匹配的進貨發票和與業務往來相關的合同、資金、運輸憑證等必要資料備查,否則將在檢查階段作為重點檢查對象。
四、稅務、公安聯合稽查
自3月22日起,阜新市稅務、公安部門將開展聯合檢查,對開具和取得發票的納稅人以及相關企業、單位和個人自查情況進行全面核查,經查實的虛開發票行為,稅務機關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從嚴從重處罰;涉嫌犯罪的,公安機關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條規定,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刑事責任。